再讲系统是客观规律这一论断。
首先,看看什么是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规律是客观的,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又是根本的,具有本质性,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联系,是事物的根本的属性。规律又是必然的,具有必然性,决定事物必定朝着某个方向发展变化的运动趋势。规律又是普遍的,具有普遍性,对所有事物都适用。规律又具有反复性,即总是规律性的、重复性的出现。
其次,系统完全符合客观规律的条件。从前面我们分析的系统的特性来看,它具有客观性,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和现象;系统又是区分具体各个事物的界线和标准,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的本质的属性;系统从生成、在发展变化当中保持相对稳定的存在、再到消亡,即系统化的过程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系统无论大小,都有一个历史过程,如人不过100年左右,乌龟上千年,一些植物是一岁一枯荣,地球,人类估计它已有45亿年,太阳46亿年左右,但无论多久,最终还是会瓦解消亡。系统具有普遍性,世界万事万物都是系统,以系统形式存在,没有例外。系统也具有重复性,其消亡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分解为下级小系统、重新生成系统或融入上级大系统的过程,又开始了新一轮系统生命的轮回。
由此可见,系统的现象就是一个客观规律,万事万物的系统化存在和系统化发展变化是必然的,铁定不移的趋势。